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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保函应急措施
发布时间: 2020/12/24   访问次数:   

电子保函应急措施

 

     电子保函系统使用过程中,若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电子保函无法正常使用,招标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应采取应急措施。

 

1)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保函文件;

 

2)金融机构/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电子保函;

 

4)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

 

5)其他影响电子保函出具的异常情形。

 

    若开标时,出现上述情况,应通过交易中心、系统维护方以及金融保函机构核实原因。若投标人提交有效电子保函购买相关凭证或证明材料,并确定由于系统维护方系统原因导致保函查询清单中未显示,视同提交的电子保函有效。若由于金融机构系统导致且投标人无法出具有效电子保函购买相关凭证或证明材料,招标人可在开标时当场拒收其投标,不得进入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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