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交易信息 >> 乡镇及建设平台 >> 更正公告
苍南县528县道(双岭至三联段)路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5/11   访问次数:   

 

苍南县528县道(双岭至三联段)路灯新建工程

补充文件001号

各投标人:

根据苍南县528县道(双岭至三联段)路灯新建工程(招标编号:LXZB20240513)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补充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各投标人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执行。

一、更正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2页3.1、第41.4.1(1条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现更正为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原招标文件第2页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现更正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3招标文件第41.4.1(2条,“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并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一切后果、责任皆由投标人承担。”现更正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并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一切后果、责任皆由投标人承担。”

4、招标文件第51.4.1(第3条),项目班子成员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1人。(共5人,不得兼任)现更正为项目班子成员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要求详见本补充文件001号更正部分第5点,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1人。(共5人,不得兼任)

5招标文件第135)、第22页(5)、第62页2.5,“项目班组人员证书: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如下:市政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城市道路工程、道路工程、市政施工、公共交通工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投标人须按以上专业提供符合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未按要求提供者按无效标处理)、施工员岗位证书、质检员岗位证书;”现更正为“项目班组人员证书: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如下:市政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城市道路工程、道路工程、市政施工、公共交通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投标人须按以上专业提供符合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未按要求提供者按无效标处理)、施工员岗位证书、质检员岗位证书;

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告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其余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苍南县灵溪镇招投标分中心

2024511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