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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与补充]苍南县矾山镇232省道至水尾四好农村路工程(二)
发布时间: 2021/9/22   访问次数:   

苍南县矾山镇232省道至水尾四好农村路工程()

 

各投标人:

根据《苍南县矾山镇232省道至水尾四好农村路工程》(项目编号:A3303270480001447002001)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答疑与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阅读。

一、招标文件与电子软件格式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格式为准;

二、软件清单编制说明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软件清单为准;

三、软件清单编制说明第14、15、16条款修改为:“14、安全生产费按有关文件规定计算,本工程控制价取费基数按第100章至700章小计汇总的不低于2%计取(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及安全生产费);15、建筑工程一切险本工程控制价取费基数按第100章至700章小计汇总的不低于5‰计取(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及安全生产费);16、第三方责任险计算基数为100万元,费率为不低于5‰计取;”;

四、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00章:工程保通管理费(暂定);

五、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亲笔签名或签署)的均调整成为: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或签字

六、电子软件上投标文件不需要页码;

七、招标文件有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做调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93009时30 分”现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0809时30 分”;

 

 

苍南县矾山镇人民政府

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09月22日


附件:
1、[A3303270480001447002001]苍南县矾山镇232省道至水尾四好农村路工程.ZJCN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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