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溪镇东仓路塘北公厕项目招标文件
补充文件001号
各投标人:
根据灵溪镇东仓路塘北公厕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LXZB20210831028)(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
1.因开标室会议冲突,原招标文件中投标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号楼241室”现均改为“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楼会议室”。
2.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苍南县灵溪镇招投标分中心
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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