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苍资规告字[2023]11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函[2023]36号文件批准,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钱库镇A-1-07-0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宗地名称:
|
钱库镇A-1-07-05地块
|
供地面积:
|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802㎡,出让面积为2802㎡
|
宗地坐落:
|
钱库镇龙金大道以东、西城大道以北
|
出让年限:
|
50年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准入产业条件:
|
印刷行业
|
地上总建筑面积:
|
≥7845.6㎡且≤8406㎡
|
容积率:
|
≥2.8且≤3.0
|
绿地率:
|
≥5%
|
建筑密度:
|
≤50%
|
建筑高度(米):
|
≤50米
|
其他要求:
|
非生产性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非生产性建筑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万元/亩):
|
≥600
|
达产后亩均增加值(万元/亩):
|
≥99.7
|
年亩均税收(万元/亩):
|
≥45
|
单位能耗增加值
(万元/吨标煤):
|
≥2.04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851
|
研发经费支出与主营收入之比:
|
>5%
|
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速:
|
≥25%
|
人才方面:
|
完成企业技能登记备案引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或专业等级技能人才20人以上
|
是否在依法批准的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
|
否
|
起始价(万元):
|
190
|
保证金(万元):
|
38
|
增价幅度(万元):
|
10
|
备注:
|
1、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地价款,包括耕地占用税、基础设施费,不包括契税等费用,竞得人须另行支付。
2、为鼓励钱库镇A-1-07-01地块、钱库镇A-1-07-02地块、钱库镇A-1-07-03地块、钱库镇A-1-07-04地块、钱库镇A-1-07-05地块、钱库镇A-1-07-06地块、钱库镇A-1-07-07地块、钱库镇A-1-07-08地块等8个地块统一规划,经各地块竞得人书面同意,在控制钱库镇A-1-07-01等8宗地块总建筑面积、总建筑基底面积、总绿地面积、各生产性及非生产性用房总量不变的前提下,钱库镇A-1-07-01等8宗地块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各项生产性及非生产性用房面积和停车配套可相互调剂,具体规划技术指标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定的规划条件为准。
3、竞得人须按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验收、统一管理的“五统一”要求负责项目建设。
4、钱库镇A-1-07-05地块内有河流水面313㎡,竞得人竞得地块后须保持河流水域现状不变。
|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地块竞买对象的资格要求:
申请竞买人资格由苍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初审。竞买申请人须在4月19日前向苍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提交项目申请,由县经信局对项目进行确认并出具招拍挂资格证明,竞买人凭此证明参加报名。进入挂牌报名期后,竞买申请人须于4月19日前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提交竞买申请,并上传报名相关资料(具体见《挂牌出让须知》)。网上交易管理员根据经苍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初审通过的招拍挂资格证明,给予网上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竞买申请人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
(一)经资格审查准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在苍南县范围内有闲置土地行为的、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均不得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由两家以上联合参加竞买的,网上报名过程中,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并委托其中一家(联合竞买发起人)进行报价,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受让人。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例成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三)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市场监督局确认的新公司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且最迟不得超过成交确认后6个月。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竞买人如为苍南县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苍南县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竞买人如为苍南注册的企业也可在县内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建设。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负有连带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须当场签订《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地块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钱库镇人民政府签订《苍南县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在签订《苍南县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投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落实履约保证金),并持《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苍南县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及银行保函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本次地块挂牌时间:2023年4月10日9:00时至2023年4月21日9:00时。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9:00时至2023年4月19日17:00时。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17:00时(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缴款方式:《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额缴清土地价款。
十、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
(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一楼 )
联系电话:0577-68708510 0577-68708526
(二)、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联系电话:0577-68885669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