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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与补充]苍南县中心粮库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一)
发布时间: 2021/9/29   访问次数:   

 

苍南县中心粮库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答疑补充文件001

各投标人:

根据《苍南县中心粮库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编号:A3303270480001466001001)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答疑与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阅读。

一、答疑部分

1、问:温州地区本身粮库项目很少,标文已经对企业粮库项目业绩有特别要求了,再强调总监个人粮库项目业绩是不是要求过高,对潜在的投标人也不是很公平。是不是可以取消个人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本招标项目非限定温州地区投标人进行投标。

2、问:质疑函苍南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中心粮库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我司有以下质疑:

①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第三点“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业绩的,应设置合理的业绩数量和要求,设置的业绩条件不得超过该标段相关指标要求。依法必”根据《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试行)》(温委改办〔2017〕4号)对业绩的要求为“设置业绩、奖项作为评标办法加分条件的,业绩及奖项数量各限1个,时间范围不少于5年,业绩规模化指标不得高于招标项目的50%,评标办法中业绩分、奖项分各不超过1分。”有以往文件和现行文件做约束,一般招标文件在设置业绩条件时均会按照招标项目的50%或者招标项目的规模来设定,且均为竣工业绩。而本次项目招标文件28页投标人业绩要求“1、自2016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承担过一项按稻谷计仓容为2万吨(如采用小麦计为2.65万吨)及以上的粮库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得1分,最高得一分。”仅仅要求投标人承担过即可,如此不常规的操作,存在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的嫌疑。建议修改为“1、自2016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为准)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完成过一项总仓容为5万吨及以上的粮库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得1分,最高得一分。”

②本项目资信标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部分设置为“投标人承担过粮库工程”,而在拟派总监业绩部分也做出同样要求,但是结合招标文件要求总监无在监,则拟派本项目总监要么就是具有竣工的粮库业绩,要么就是该总监仅签订了项目合同,而中途进行了变更。如此设置明显不合理。温州市域范围对招标项目都已取消业绩资格设置,本项目要求总监完成过监理业绩要求明显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公平、公正。建议取消。

③本项目资信标评分标准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拟派项目总监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1分,最高得1分;2.拟派项目总监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1分;”本项目为监理项目,项目总监也仅需完成作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职责,但是资信标中却对总监其他执业资格及高级职称进行量分,明显超出项目本身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 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部署和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本方案二、整治范围和内容(二)整治内容4.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建议删除本条。

④本项目商务标设置不合常规,结合资信标评分标准的设置,明显有意减少商务标分差,不符合常规,建议修改。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限制或者排斥投标人行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及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议减少单位及招标代理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修改,保证项目公平、公正。

答:①按招标文件执行,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21〕11号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技术特点及需求,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设定技术资信标评审标准。

②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属重点民生工程,项目总监的管理经验及专业性,在整体工程施工过程中,至关重要,结合本招标项目的技术特点及需求,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设定技术资信标评审标准。

③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属重点民生工程,项目总监的管理经验及专业性,在整体工程施工过程中,至关重要,结合本招标项目的技术特点及需求,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设定技术资信标评审标准。

④按招标文件执行。

3、问:资信标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自2016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承担过一项按稻谷计仓容为2万吨(如采用小麦计为2.65万吨)及以上的粮库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得1分,最高得一分。建议修改为自2016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以来监理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奖项(如钱江杯等)的得1分;建议修改为鲁班奖得1分,钱江杯得0.5分。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自2016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项按稻谷计仓容为2万吨(如采用小麦计为2.65万吨)及以上的粮库工程监理项目的得1分,最高1分。注: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有效公章(允许非完整合同复印件,需提供业绩要求的重要信息,至少须包括合同封面、签署页、项目性质及规模);合同中未体现项目性质、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规模的,需另行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应增加竣工验收资料。拟派项目专监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0.5分,最高得0.5分。项目拟派专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5分,最高得0.5分。专监要求过高建议修改为项目拟派专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前附表1.4.1要求提供见证员1人,目前温州市已停止见证员考试及延续,请问该见证员需提供何种证书,杭州市颁发的见证员也应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前附表3.1.3技术标内容与招标文件第26页技术标评分标准不一致,请明确。 3、招标文件第17页3.1.3要求提供所有拟派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3.1.6证书原件又要求提供注册执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仅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才有且执业资格证书既不体现专业,也不体现注册单位,没必要提供;建议将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提供执业资格证书的地方统一修改为注册执业证书或岗位证书。 4、商务标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4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0%,扣0.2分;离散性太小,建议扩大离散性。 5、招标文件第27页投标人业绩仅要求投标人承担过粮库业绩,未要求业绩竣工,要求过低,建议修改为: 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一项按稻谷计仓容为2万吨及以上的钢筋混凝土筒仓(或钢筋混凝土浅圆仓)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得1分,最高得一分。需中标通知书、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未加盖公章)均不得分;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均不能体现该业绩相应规模信息则还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或档案馆盖章的附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材料为准。(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指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 6、招标文件第27页投标人获奖情况仅要求钱江杯要求过低,建议修改为鲁班奖。 7、招标文件第27页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未要求项目竣工,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总监不得有在监,资信标总监业绩却并不要求项目竣工(在建项目),与资格条件相悖;且该总监业绩条件设置过高,建议取消该条款。 8、招标文件第27页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高级工程师的要求偏离实际,要求过高,建议取消, 9、招标文件第27页拟派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专监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0.5分,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5分;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专监不得有在监,资信标又要求具有一建等证书及高工才可得分,如此要求过于苛刻且不符合实际,满足如此要求的总监肯定不可能到位的,建议取消对一建等证书的要求,将条款修改为:项目拟派专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最高得1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里面质量标准和施工工期不明确

答:质量标准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执行施工工期约720日历天(以实际工期为准)。

二、温馨提示

1、禁止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份来苍返苍人员进入苍南县招标投标工作指导中心场所;

2、所有出省回苍和省外来苍人员进入苍南县招标投标工作指导中心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所有进入苍南县招标投标工作指导中心场所的人员须测温、亮码(健康码+行程码)核查,无异常后戴口罩方可进入。

4、请各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及严格执行苍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类通告并提前做好投标准备工作。

三、原招标文件与本招标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招标补充文件为准,其余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苍南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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