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海塘安澜工程(南片海塘)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文件补充说明002号
各投标人:
根据苍南县海塘安澜工程(南片海塘)全过程工程咨询(编号:A3303270480001464001001)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答疑及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
1、招标文件有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均做调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09时30分,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09时30分,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2、本工程的相关资料已补充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3、原招标文件第23页资信部分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的第2项中“本项最高得2分。以上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原件核查,不提供的不得分。”修改为“本项最高得2分。以上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原件核查,不提供的不得分。(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体现项目特征及金额的,还应提供业主证明或项目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备查,否则不得分。)”
4、原招标文件第23页资信部分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中第3项中“本项最高得2分。以上证明资料需提供原件核查,不提供的不得分。”修改为“本项最高得2分。以上证明资料需提供原件核查,不提供的不得分。(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体现项目特征及金额的,还应提供业主证明或项目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备查,否则不得分。)”
5、原招标文件与本招标答疑不一致的,以本招标答疑文件为准,其余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苍南县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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