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编号:LXZB2021101503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苍南县灵溪镇风华社区等4个村补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已由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投资约119.8567万元;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农田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路面硬化、排水沟、泵房等。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本工程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建设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风华社区、磉垟社区、五亩村、象松村。
2.2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中未注明专业的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原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②投标企业须提供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的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③为响应苍防办[2021]54号《关于进一步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本项目只接受浙江省内注册企业参加投标,禁止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份来苍返苍人员进入本项目开标会议场所;④疫情防控期间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1年10月21日――2021年10月25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ncn.gov.cn/TPFrontNew/)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预算书、图纸资料等);招标答疑在网站匿名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28日下午14:30,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2号楼4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21年10月26日下午17时之前。
5.4 答疑时间:2021年10月27日下午17时之前。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ncn.gov.cn/TPFrontNew/)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13858767718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颜倩
电 话:18758727507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苍南县灵溪镇招投标分中心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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