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灵溪镇坝头安置小区市政配套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苍发改投【2012】1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为苍南县灵溪镇坝头安置小区市政配套二期工程。包括路面硬化、给排水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2 本工程招标金额约855万元。
2.3建设地点:苍南灵溪镇。
2.4本工程计划工期为20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等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
3.3其他要求: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②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网址为http://ggzy.cncn.gov.cn/TPFrontNew/)。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网址:http://ggzy.cncn.gov.cn/TPFrontNew/)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或网址)为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网址:http://ggzy.cncn.gov.cn/TPFrontNew/)。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网址:http://ggzy.cncn.gov.cn/TPFrontNew/)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此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苍南县灵溪镇玉苍路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府后小区5栋1单元201室
联 系 人: 朱先生 联 系 人: 郭先生
电 话: 电 话: 0577-64795111、13656500633
传 真: 传 真: 0577-64795111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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