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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马站镇G-07-1a地块
发布时间: 2021/9/3   访问次数: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苍资规告字[2021]18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苍政函〔2021114号),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马站镇G-07-1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马站镇G-07-1a地块

宗地

面积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1763㎡,出让面积为11763

宗地坐落

马站镇蒲峰村,232省道以西、朝阳路以北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 40

容积率

3.0

地上总建筑面积

35289

绿地率

20%

建筑高度

50

 

 

建筑密度

50%

保证金

630万元

 

 

起始价

3150万元(不设底价)

加价

幅度

50万元或其整数倍

挂牌开始时间

2021924900

挂牌截止时间

20211013900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契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2、本地块地块不得设置批发市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公寓式酒店、公寓式办公等变相公寓性质的建筑。

3、若土地使用权竞得者与马站镇G-07-1b地块为同一业主的,建筑退让可不做要求,且两地块的各项规划控制指标可相互调剂。

4、本地块不允许分割转让(销售),具体规划技术指标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定为准。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苍南县范围内有闲置土地行为的、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均不得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例成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新公司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买人如为苍南县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苍南县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竞买人如为苍南注册的企业也可在县内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负有连带责任。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 2021 924900分至 202110111700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10111700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缴款方式:《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总地价款,余额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

九、联系方式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一楼)

联系电话:057768708510    0577-68708526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联系电话:0577-68885669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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