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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号通告!关于开展离苍与来苍返苍人员核酸检测服务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1/1/28   访问次数:   
关于开展离苍与来苍返苍人员核酸检测服务的通告 

(2021年6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部署,春运期间(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跨省流动人员和从事高风险从业人员(如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物流从业〔外卖〕人员、超市生鲜区理货员、垃圾处理人员、公共交通司乘人员、出租车或网约车司机等),离开苍南与来苍返苍人员均须持有7日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了方便广大群众及时有序进行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离开苍南人员
  1.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三人民医院和马站中心卫生院等四家医疗机构(附件1)为离苍人员提供核酸检测服务,离苍人员可就近选择进行检测。
  2.核酸检测费用标准按照《关于制定及调整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0〕26号)相关规定收取,费用自理。
  3.离苍人员较多的企业要做好采样组织工作,提前与医疗机构联系,医疗机构可安排上门采样服务。
  二、来苍返苍人员
  1.灵溪中心卫生院等二十家医疗机构(附件2)为来苍返苍人员指定核酸采样机构,根据来苍返苍人员数量动态增加采样机构或采样点。
  2.根据温防办〔2021〕8号文件相关规定,来苍返苍人员未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信息的对象,第一次核酸单管检测需按标准收取费用。
  3.来苍返苍人员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抵苍后核酸检测阴性的,实行日常健康监测,并于抵苍后的第7天和第14天予以两次免费核酸检测。
附件1:
离苍人员核酸检测服务采样点一览表

附件2:
来苍返苍人员核酸检测服务采样点一览表


苍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
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



附件:
1、6号通告!关于开展离苍与来苍返苍人员核酸检测服务的通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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