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县城新区实验幼儿园建设工程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002号
各投标人:
根据苍南县县城新区实验幼儿园建设工程(编号:A3303270480001610001001)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001号阅读,更改后的电子招标文件附后,投标人须以新的电子招标文件进行制作投标文件。
修改与补充:
1、本工程2022年5月17日发布补充文件001号的工程量清单由于软件取费设置问题,导致无法修改,此问题经多方沟通已解决,现将工程量清单重新发布(附后)。
2、招标文件第82页工程规费、税金的报价
序号
|
项目名称
|
费率%
|
土建
|
水电安装及智能化
|
园林绿化及景观
|
室外水电
|
一
|
施工组织措施费
|
|
|
|
|
其中
|
1.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8.21-10.03
|
5.33-6.51
|
4.79-5.85
|
5.33-6.51
|
二
|
规费
|
25.78
|
30.63
|
30.97
|
27.8
|
修改为
序号
|
项目名称
|
费率%
|
土建
|
水电安装及智能化
|
园林绿化及景观
|
室外水电
|
一
|
施工组织措施费
|
|
|
|
|
其中
|
1.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8.21-10.03
|
6.13-7.49
|
5.51-6.73
|
6.13-7.49
|
二
|
规费
|
25.78
|
30.63
|
30.97
|
30.63
|
3、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22年6月2日9:30分”修改为“2022年6月7日9:30分”,办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同此修改。
4、原招标文件第44页附件3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三、(2)中“投标人应在2022年6月1日17时前(投标截止前一天,如遇节假日往前推至最后一个工作日),将银行保函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这三份原件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送至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计划管理科核对,计划管理科经办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核对银行保函格式后在银行保函复印件上加盖保证金专用章,并留存银行保函原件;”修改为“投标人应在 2022年6月6日17时前(投标截止前一天,如遇节假日往前推至最后一个工作日),将银行保函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这三份原件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送至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计划管理科核对,计划管理科经办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核对银行保函格式后在银行保函复印件上加盖保证金专用章,并留存银行保函原件;”
5、本补充文件与原招标文件、补充文件001号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其余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苍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