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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与补充]马站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工程-综合楼二次装修工程(一)
发布时间: 2021/10/29   访问次数:   

 

马站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工程-综合楼二次装修工程

补充文件001号

各投标人:

根据马站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工程-综合楼二次装修工程(招标编号:A3303270480001494001001)(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招标答疑与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阅读。

一、补充和修改

1. 原招标文件中技术负责人要求为“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现更改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上无标注单位或所标注单位与投标人不符,须出具有效社保证明(须出具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注明“已到账”的最后一个日期的时间为准),若投标施工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则须提供该施工企业注册成立至今的有效社保证明)]”

2.删除原招标文件P17(3.1.1.3 第9点),P31(3.4.4第9点),P92(资格后审申请书 第2.9点)中关于投标时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相关说明,内容如下:“项目班组成员(指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本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连续缴费三个月及以上且已到账方有效,若投标施工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则须提供该施工企业注册成立至投标截止日期期间内的已到账有效社保证明,若项目组成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年龄不超过65周岁的须出具有效的公司聘用劳动合同);”

二、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告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其余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苍南县排水有限公司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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