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浦镇沿浦村先锋头至廿十亩片区内机耕路硬化工程
招标文件补充说明001号
各投标人:
根据沿浦镇沿浦村先锋头至廿十亩片区内机耕路硬化工程(编号:CNYP2022-005)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
一、更正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2页第3.3其他要求第②条款为响应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从严加强社会面疫情管控工作》的紧急通告(第22号),确保疫情防控严密细致、措施到位,确保招投标活动便捷高效、平稳有序,应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只接受温州市内注册企业参加投标,禁止中高风险地区来苍返苍人员进入本项目开标会议场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已完成接种三针疫苗记录,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现更改为:②为响应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从严加强社会面疫情管控工作》的紧急通告(第22号),确保疫情防控严密细致、措施到位,确保招投标活动便捷高效、平稳有序,应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只接受温州市内注册企业参加投标,禁止中高风险地区来苍返苍人员进入本项目开标会议场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原招标文件第58页注第4条款:参投人员48小时内核算检测阴性,已完成接种三针疫苗。现更改为:参投人员48小时内核算检测阴性。
二、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其余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苍南县沿浦镇沿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苍南县沿浦镇招投标中心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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