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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与补充]苍南县林场林区道路(玉苍林区至岭东)(一)
发布时间: 2022/4/15   访问次数:   

苍南县林场林区道路(玉苍林区至岭东)

补充文件001号

各投标人:

根据《苍南县林场林区道路(玉苍林区至岭东)招标编号:A3303270480001592001001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

一、补充文件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P39)中商务标评审的第(2)点为“本工程投标报价的有效范围在参考标底下浮8%-12%之内(包括上、下限),每0.1%为一档,不得报档间下浮率,否则作为否决标处理。投标时各投标单位自报下浮率,作为商务标函。”,现改为“本工程投标报价每0.1%为一档,不得报档间下浮率,否则作为否决标处理。投标时各投标单位自报下浮率,作为商务标函。”

2.原招标文件第40页中的资格审查评审及第94页中的资格审查资料的“注:1、以上材料复印件(除身份证外)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否决其投标处理。”,现改为“注:1、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3.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不一致的,以本补充为准。

 

 

   苍南县林场

苍南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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