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丹艺术馆--主体修缮工程招标文件
补充公告001号
各投标人:
根据剑丹艺术馆--主体修缮工程已(编号:JXZB20221125001)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
一、补充内容
1、本项目的工程造价“3591568元”均调整为“3363364元”。
2、招标文件与预算书重新上传,详见附件。
二、本补充文件与已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附件二、预算书.zip
附件一、招标文件(更正后)-剑丹艺术馆--主体修缮工程.doc
苍南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苍南县莒溪镇招投标中心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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