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交易信息 >> 政府采购 >> 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试点申报方案和五年行动计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2/1   访问次数:   

一、项目编号:CNDL2023019

二、项目名称: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试点申报方案和五年行动计划编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000000(元) 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12层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试点申报方案和五年行动计划编制项目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试点申报方案和五年行动计划编制项目 按采购文件要求 按采购文件要求 按采购文件要求 按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大领,杨瑞鹤,钱红香(采购人代表)

、开标情况

标项1

、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555号苍南县行政中心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8881386

质疑联系人:许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688813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175号B单元8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先生、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7442350、13758881256

质疑联系人:蔡齐够

质疑联系方式:1990669257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传 真:0577-59867927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附件:
1、CNDL2023019-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试点申报方案和五年行动计划编制项目.doc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