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编号:LXZB202202280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灵溪镇丽湾至浦尾四好农村路工程已由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投资约184.5万元;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本工程计划工期为 90 日历天,建设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
2.2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证书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②应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浙江省内注册企业参加投标。禁止中高风险地区来苍返苍人员进入本项目开标会议场所,行程轨迹以行程码为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温州防疫码为绿码且显示为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须提供纸质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ncn.gov.cn/TPFrontNew/)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预算书、图纸资料等);招标答疑在网站匿名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31日14:00,地点为灵溪镇文体中心(公园南路与环城南路交叉口,嘉禾中学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年5月27日下午17时之前。
5.4 答疑时间:2022年5月30日下午17时之前。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 疫情防控期间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有进入本项目开标会议场所的人员须测温亮码(温州防疫码)检查,无异常后戴口罩方可进入。
7.2 为避免开标现场人员聚集,开标当天每次允许进入开标会议场所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得大于10家,投标人错时分批依次入场递交。各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时间风险,尽早抵达开标地点完成投标文件递交(自2022年05月31日上午10点00分起即可入场递交,截止至下午14点整,开标时间2022年5月31日14点30分)。因投标人较晚抵达开标地点遇到排队人数过多仍需等候进场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无法进场等原因无法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781999(行政网) 电 话:0577-82889889,18367785277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苍南县灵溪镇招投标分中心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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