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苍南县钱库镇建城区“污水零直排”全域排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5月08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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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NDL2021180
项目名称:苍南县钱库镇建城区“污水零直排”全域排查项目
预算金额(元):10000000
最高限价(元):996172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苍南县钱库镇建城区“污水零直排”全域排查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钱库镇建城区“污水零直排”全域排查项目,项目包含雨污水主干管排查(含检测)、雨污水支干管(雨污毛细血管)排查(含检测、测绘)、雨污水主干管排查(含检测)、入户调查、管道清淤及疏通、淤泥外运;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登记后获取(潜在供应商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跳转登陆或直接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后完成在线登记后获取采购文件。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社会公众查阅使用,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8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08日 14: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在线电子投标说明:
①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否则将无法制作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投标。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并通过系统按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③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并安装,客户端版本必须及时升级,否则造成投标和解密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
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小、微企业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
③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为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进一步发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政策引导作用,凡政府采购中标企业有意向融资的可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苍南县钱库镇人民政府
地 址:苍南县钱库镇文卫路6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7818828
质疑联系人:朱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8677620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25幢三单元2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8878678
质疑联系人:陈成
质疑联系方式:1525809943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名 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传 真:0577-59867927
联 系 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