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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闹村乡上南村至苍南县灵溪镇玉泉村“四好农村路”工程(苍南段)第TJ-01标段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8/13   访问次数:   
 

平阳县闹村乡上南村至苍南县灵溪镇玉泉村“四好农村路”工程(苍南段)第TJ-0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A330327048000144000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阳县闹村乡上南村至苍南县灵溪镇玉泉村“四好农村路”工程(苍南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2105-330327-04-01-577557)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苍南县交通运输局以苍交复[2021]14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苍南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苍南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平阳与苍南交界岭头村附近,路线向东设闹浦隧道穿越山体,出隧道后沿着内樟岙溪南侧布设,终点位于玉泉村,与在建新104国道成十字型交叉,该段全长4.507公里,均为新建,其中新建闹浦隧道12267m [闹浦隧道总长2665m,其中苍南县境内隧道长2267m,平阳县境内隧道长398m(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新建桥梁473.1m/3座(其中内樟岙大桥长393.5m),涵洞4道。

2.2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及《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规定中的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为8m,路面宽度6.5m,桥梁、隧道断面尺寸按80km/h一级公路半幅实施。路面结构采用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6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挖方路段增设15cm碎石垫层。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设1标段,即TJ-01标段;本项目起迄桩号为ZK0+000~ZK4+507,标段长为4.507公里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交叉、绿化等工程的实施、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本标段对应经批复的建安费约为16878万元。计划工期:施工工期为30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质量要求为:本标段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本标段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3.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务必于20218**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未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注册及办理诚信入库的单位,请参照苍南县招标投标工作指导中心《关于停止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库入库和基本信息变更的通知》的要求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网登记入库和信息变更。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补遗(补充、澄清、修改文件)和相关资料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3招标文件、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和相关基础资料的下载地址为: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http://ggzy.cncn.gov.cn/TPFrontNew/)。

4.4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http://ggzy.cncn.gov.cn/TPFrontNew/的“工程招标提问区”进行匿名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期为20218**16:30。招标人将于20218**17:00前在网上“答疑与补充”区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9**930,投标人应于当日 08 30 分至 09 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则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应出具由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对并加盖专用章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复印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5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如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则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供现场核验,如果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必须持有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在本单位参保的至投标截止时间近6个月内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或电子章)以供现场核验。若投标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的,则须提供该企业注册成立至投标截止日期期间内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或电子章)。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开标结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若未签字确认,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5.6 应疫情期防控期间的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代表还应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标现场投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原件(格式见附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会存在被拒收的风险。

5.7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 ,或未在苍南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或未处于投标状态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http://ggzy.cncn.gov.cn/TPFrontNew/发布

7.其他说明

7.1此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苍南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并在苍南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且确认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未在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的单位,请按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最新公告《关于停止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库入库和基本信息变更的通知》的要求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入库和信息变更。

7.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除外),电子投标保证金系统暂不支持同城跨行资金划结算(如:同城票据交换),其他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

7.4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后续可能会根据疫情变化和最新规定(若有)发布更正公告,请持续关注。

8.联系方式

人:苍南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苍南县灵溪镇汽车北站交通大楼四楼

邮政编码:325800

人:傅先生

    话:0577-6889820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31单元301

邮政编码:325800

人:欧先生

    话: 0577-68898877

    真: 0577-68809095

苍南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813


附件:
1、01-招标文件-平苍四好路施工-公示版-8.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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