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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苍南县灵溪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变更公告[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2/5/7   访问次数:   

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灵溪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NDL20221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苍南县灵溪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4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2.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的“额温枪”

具备国家药监局批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1.产品类型:非接触式
2.产品功能:双探头(避免因距离过远导致误测)
3.体内(32~42.5)℃ 体表(0~60)℃
4.测量距离:1~3cm
5.反应时间:0.5秒
6.记录数据:32组
7.精度:±0.2℃
8.电池:2节7号AAA干电池
9.需印制“灵溪镇防疫物资”字样

1.产品类型:非接触式
2.产品功能:双探头(避免因距离过远导致误测)
3.体内(32~42.5)℃ 体表(0~60)℃
4.测量距离:1~3cm
5.反应时间:0.5秒(±0.05秒)
6.记录数据:32组(±2组)
7.精度:±0.2℃
8.电池:2节7号AAA干电池
9.需印制“灵溪镇防疫物资”字样
注:▲①生产厂商需根据《2022年3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②经销商需根据《2022年3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完成医疗器械备案并获取经营备案编号。

2

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2.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的“一次性PVC手套”

1.PVC材质,50双/盒,抽取式;
2.无粉,麻面,耐用,左右手通用,有多种尺码;
3.符合GB 24786-2009《一次性使用聚氯乙烯医用检查手套》标准。

1.PVC材质,50双/盒,抽取式;
2.无粉,麻面,耐用,左右手通用,有多种尺码;
3.符合GB 24786-2009《一次性使用聚氯乙烯医用检查手套》标准。
注:▲①生产厂商需根据《2022年3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②经销商需根据《2022年3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完成医疗器械备案并获取经营备案编号。

3

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2.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的“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1)符合医药行业标准:YY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
2)口罩分3层:PP无纺布+高标过滤布+PP无纺布
3)细菌过滤效率(BFE)不小于95%,对非油性颗粒的过滤效率(PFE)不小于30%
4)口罩两侧面进行气体交换的压力差不大于49 pa
5)鼻夹为长度为不小于8cm的可塑性材料
6)挂耳式
7)合成血液穿透:未出现渗透
8)阻燃性能:口罩离开火焰后燃烧不大于5s
9)呼吸阻力小,无异味,无刺激感
10)不含玻璃纤维,不含橡胶
11)包装要求:10个一包装

1)符合医药行业标准:YY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
2)口罩分3层:PP无纺布+高标过滤布+PP无纺布
3)细菌过滤效率(BFE)不小于95%,对非油性颗粒的过滤效率(PFE)不小于30%
4)口罩两侧面进行气体交换的压力差不大于49 pa
5)鼻夹为长度为不小于8cm的可塑性材料
6)挂耳式
7)合成血液穿透:未出现渗透
8)阻燃性能:口罩离开火焰后燃烧不大于5s
9)呼吸阻力小,无异味,无刺激感
10)不含玻璃纤维,不含橡胶
11)包装要求:10个一包装
注:▲①生产厂商需根据《2022年3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②经销商需根据《2022年3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完成医疗器械备案并获取经营备案编号。

4

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2.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的“医用N95防护口罩”

1.产品参考材质:拒水PP无纺布+热风棉100%+99级熔喷布+pp无纺布
2.产品性能参数:
1)执行最新国标GB19083-2010《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
2)配有鼻夹,鼻夹具有可调节性
3)过滤效率:PFE(非油性颗粒过滤效率) 至少达95%
4)在气体流量为85L/MIN情况下,口罩的吸气阻力不超过343.2 Pa
5)阻燃性能:续燃时间不超过5s
6)每根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点的断裂强度不小于10N
7)表面抗湿性:口罩外表面沾水等级应不低于GB/T4745-1997中的3级规定
8)口罩合成血液穿透性能,实际检测口罩内侧未出现渗透
9)良好的密合性:口罩总适合因数不低于100
10) 新型头带设计,可任意调节松紧度,对口罩的整体密合性起到加强效果,满足国内外绝大多数脸型使用 ;口罩内部密封圈、鼻部紧固架双重保护设计,加强密合性
10)包装要求:1个单独包装

1.产品参考材质:拒水PP无纺布+热风棉100%+99级熔喷布+pp无纺布
2.产品性能参数:
1)执行最新国标GB19083-2010《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
2)配有鼻夹,鼻夹具有可调节性
3)过滤效率:PFE(非油性颗粒过滤效率) 至少达95%
4)在气体流量为85L/MIN情况下,口罩的吸气阻力不超过343.2 Pa
5)阻燃性能:续燃时间不超过5s
6)每根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点的断裂强度不小于10N
7)表面抗湿性:口罩外表面沾水等级应不低于GB/T4745-1997中的3级规定
8)口罩合成血液穿透性能,实际检测口罩内侧未出现渗透
9)良好的密合性:口罩总适合因数不低于100
10) 新型头带设计,可任意调节松紧度,对口罩的整体密合性起到加强效果,满足国内外绝大多数脸型使用 ;口罩内部密封圈、鼻部紧固架双重保护设计,加强密合性
10)包装要求:1个单独包装
注:▲①生产厂商需根据《2022年3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②经销商需根据《2022年3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医疗器

5

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2.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的“防护面屏”

1.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
2.防雾效果≥95%
3.环保、无毒
4.镜片规格:33CM*19CM(±5%);厚度:不低于0.018CM;

1.防雾效果≥95%
2.环保、无毒
3.镜片规格:33CM*19CM(±5%);厚度:不低于0.018CM;
注:▲①生产厂商需根据《2022年3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完成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并获取备案编号。

6

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2.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无菌)”

1.产品参考材质:白色复合透气膜纺粘无纺布(纺粘无纺布+抗静电医用透析膜)
2.产品参数:
1)符合国标GB 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2)弹性面部开口,前胸及颈部采用双面胶自粘门襟设计,胶条可反复粘贴,方便穿脱,提供高水平防护
3)连身式含鞋套,防护更全面,包括压蓝条设计。
4)抗渗水性:关键部位静水压达1.67KPa(17cm·H2O)
5)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关键部位材料的断裂强力不小于45N,断裂伸长率应不小于15%
6)过滤效率:关键部位材料及接缝处对非油性颗粒的过滤效率应不小于70%
7)抗合成血液穿透性:应不低于2级要求(压强值:1.75kpa)
8)表面抗湿性:外侧沾水等级不低于3级
9)透湿量:防护服材料透湿量应不低于2500g/(m2·d)

1.产品参考材质:白色复合透气膜纺粘无纺布(纺粘无纺布+抗静电医用透析膜)
2.产品参数:
1)符合国标GB 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2)弹性面部开口,前胸及颈部采用双面胶自粘门襟设计,胶条可反复粘贴,方便穿脱,提供高水平防护
3)连身式含鞋套,防护更全面,包括压蓝条设计。
4)抗渗水性:关键部位静水压达1.67KPa(17cm·H2O)
5)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关键部位材料的断裂强力不小于45N,断裂伸长率应不小于15%
6)过滤效率:关键部位材料及接缝处对非油性颗粒的过滤效率应不小于70%
7)抗合成血液穿透性:应不低于2级要求(压强值:1.75kpa)
8)表面抗湿性:外侧沾水等级不低于3级
9)透湿量:防护服材料透湿量应不低于2500g/(m2·d)
注:▲①生产厂商需根据《2022年3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②经销商需根据《2022年3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完成医疗器械备案并获取经营备案编号。

7

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2.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的“安全插排”

1.电源转换插座:6位
2.最大电压:250V~,50-60Hz
3.最大电流:10A
4.高阻燃PP塑料外壳
5.电源线长度:10米
6.孔位间距≥42mm
7.配备触点开关
8.需印制“灵溪镇防疫物资”字样

1.电源转换插座:≥6位
2.最大电压:250V~,50-60Hz
3.最大电流:≥10A
4.高阻燃PP塑料外壳
5.电源线长度:≥10米
6.孔位间距≥42mm
7.配备触点开关
8.需印制“灵溪镇防疫物资”字样

8

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2.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的“医废垃圾桶”

1、材质:桶身采用100%高密度聚乙烯(HDPE)原生料一次性注塑成型。
2、颜色:黄色
3、外观:需印制“医废垃圾桶”、“灵溪镇防疫物资”字样
4、容量:40L。
5、塑料垃圾桶表面光滑平整、色泽均匀,至少两年内不褪色,使用脚踏板翻盖。
6、耐腐蚀,并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良好的冲击韧性;
7、高温65度、低温-30度的气温下,不变形,不开裂。
8、壁厚:筒体壁厚3mm,加强筋壁厚4mm,桶体正面底部在注塑生产过程中嵌钢质耐磨钉2颗,垃圾桶裙边内部设有加强筋。桶体前口与车辆提升机架必须匹配,吊桶处厚度5mm以上设有加强筋。
9、每个垃圾桶配备不少于20个医废垃圾袋。

1、材质:桶身采用100%高密度聚乙烯(HDPE)原生料一次性注塑成型。
2、颜色:黄色
3、外观:需印制“医废垃圾桶”、“灵溪镇防疫物资”字样
4、容量:40L(±1L)
5、塑料垃圾桶表面光滑平整、色泽均匀,至少两年内不褪色,使用脚踏板翻盖。
6、耐腐蚀,并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良好的冲击韧性;
7、高温65度、低温-30度的气温下,不变形,不开裂。
8、壁厚:筒体壁厚3mm(±0.5mm),加强筋壁厚4mm(±0.5mm),桶体正面底部在注塑生产过程中嵌钢质耐磨钉2颗,垃圾桶裙边内部设有加强筋。桶体前口与车辆提升机架必须匹配,吊桶处厚度5mm(±0.5mm)以上设有加强筋。
9、每个垃圾桶配备不少于20个医废垃圾袋。

9

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2.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的“手持扩音器”

1.手持喊话器,报警、录音、喊话功能;
2.最大输出功率30W;
3.传声距离200米以上,扩音失真率≤3%,录音失真率≤0.3%;
4.具有USB接口,
5.电池容量不小于3000毫安锂电池,不大于3小时快速充电,持续工作不低于八小时。
6.录音时长不低于240秒。
7.需印制“灵溪镇防疫物资”字样

1.手持喊话器,报警、录音、喊话功能;
2.最大输出功率≥30W;
3.传声距离200米以上,扩音失真率≤3%,录音失真率≤0.3%;
4.具有USB接口,
5.电池容量不小于3000毫安锂电池,不大于3小时快速充电,持续工作不低于八小时。
6.录音时长不低于240秒。
7.需印制“灵溪镇防疫物资”字样

10

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2.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的“免洗手消毒液(非凝胶)”

1.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并提供卫生许可证号和安全评价报告
2.不少于500ml/瓶,原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医用级、食品级或化学纯的质量要求,不得使用工业级。生产用水采用去离子水或者蒸馏水。
3.主要有效成分及含量:乙醇,含量70%-80%。
4.使用范围:适用于外科手消毒,卫生手消毒和皮肤消毒
5.免洗手消毒剂灭菌效果达到《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规定的要求。
6.免洗手消毒剂毒理学指标应符合《手消毒剂卫生要求》;含护肤成分,无色素和香精添加。
7.保质期:2年

1.不少于500ml/瓶,原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医用级、食品级或化学纯的质量要求,不得使用工业级。生产用水采用去离子水或者蒸馏水。
2.主要有效成分及含量:乙醇,含量70%-80%。
3.使用范围:适用于外科手消毒,卫生手消毒和皮肤消毒
4.免洗手消毒剂灭菌效果达到《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规定的要求。
5.免洗手消毒剂毒理学指标应符合《手消毒剂卫生要求》;含护肤成分,无色素和香精添加。
6.保质期:2年

11

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2.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的“警戒线”

1.规格及材质:5cm×100m,采用12丝是涤纶布;
2.包装要求:100m/个;
3.颜色:黄白。

1.规格及材质:5cm(±0.1cm)×100m,采用12丝是涤纶布;
2.包装要求:100m/个;
3.颜色:黄白。

12

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2.具体技术参数要求”注释第2点

2.▲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上述所有产品有效期内的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原件。

2.▲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上述所有产品有效期内的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13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2年5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

2022年5月16 14:3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2年05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采购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玉苍路6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梁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9892223           

    质疑联系人:梁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59892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17幢3单元302室             

    传    真:0577-68807257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8807257、17395770925             

    质疑联系人:袁楠楠             

    质疑联系方式:0577-6880725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传    真:0577-59867927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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