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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168黄金海岸旅游标志增设工程
发布时间: 2023/3/21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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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68黄金海岸旅游标志增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浙交20234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为168黄金海岸旅游标志增设工程,工程地点为苍南县。主要内容为:沈海高速旅游牌采用3000*1800*3,杆件采用双立柱φ168*5*5500,共计4套;甬莞高速旅游牌标志采用1000*1200*3,附着于龙门架,共计6块;G104国道丶S232国道丶灵海大道丶灵沙公路及龙金大道旅游牌标志采用4000*2400*3,杆件采用φ279*12*7900,共计27,分别为:G104国道8套;S232国道9套;灵海大道6套;灵沙公路2套;龙金大道2套。

本次招标的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

2.2 本次招标设一个施工合同段,投资金额约92万元;工期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质量目标要求达到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满足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告),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委任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3.3项目总工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322 8时30分至20233281000分,通过“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未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注册及办理诚信入库的单位,请参照苍南县招标投标工作指导心《关于停止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库入库和基本信息变更的通知》的要求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入库和信息变更。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和相关资料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3 招标文件、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和相关基础资料的下载地址为: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http://ggzy.cncn.gov.cn/TPFrontNew/)。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如投标人需要可自行安排。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2810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30分至10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投标保证金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则需提供由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对并加盖专用章的银行保函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5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公开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如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亲自参加,应由法定代表人委托其授权委托人参加。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核验签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以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中登记的为准。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活动的,必须持有并出示由法定代表人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在本单位参保的至投标截止时间近6个月内有效社保证明。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开标结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若未签字确认,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其他说明

7.1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请务必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上交易系统填写 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 未在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的单位,请按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苍南分网最新公告《关于停止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库入库和基本信息变更的通知》的要求到温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登记入库和信息变更。

7.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除外),电子投标保证金系统暂不支持同城 跨行资金划结算(如:同城票据交换),其他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款。

7.4 入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保持适当的间隔距离(前后间隔1米以上),按次序排队等候,待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后,现场扫二维码加入本项目开标钉钉群,即可直接离开开标现场,不得逗留。本项目开标过程同步在钉钉群线上现场直播,各投标人可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在钉钉群等待开标直播,开标过程由招标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

 

 

 

8.联系方式

人:苍南县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苍南大道以西、沪山路以北(迎福路以北)

人:吴先生

    话:13958727388

招标代理:浙江浦银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25幢三单元201

人:张先生

   话:0577-68899515

      

                  

                                苍南县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浦银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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