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闹村乡上南村至苍南县灵溪镇玉泉村“四好农村路”工程(苍南段)第TJ-01标段施工招标文件
第一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款、第2.3款之规定,招标人--苍南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共1页),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条款号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的编列内容“截止时间:2021年8月30日16:30前在http://ggzy.cncn.gov.cn/TPFrontNew/ 提交,并必须在此之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修改为“截止时间:2021年8月31日16:30前在http://ggzy.cncn.gov.cn/TPFrontNew/ 提交,并必须在此之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二、对投标人提问的答复
1、5.3.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5.4投标报价汇总表:招标文件与excel清单中格式内容有个别差异,请问以哪个版本为准?
答:工程量清单的格式内容以提供的excel清单为准。
以下空白。
招标人:苍南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备案日期: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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