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灵溪镇坝头安置小区市政配套二期工程补充文件002号
各投标人:
根据《苍南县灵溪镇坝头安置小区市政配套二期工程》(招标编号:A3303270480001498001001)(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补充,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
一、修改及补充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为“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电子保险保函或担保电子保函;”现更改为“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电子保险保函”。
2、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7日09时30分”现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09时30分”。
二、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