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灵溪镇浦岙溪护岸加固工程
苍南县灵溪镇浦岙溪护岸加固工程补充公告001
各投标人:
根据苍南县灵溪镇浦岙溪护岸加固工程(编号LXZB20211018037) 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
一、更正事项
因开标室会议冲突,原招标文件中投标地点“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号楼241室”现均改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2号楼4楼会议室”。
二、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其余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苍南县灵溪镇招投标分中心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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